哈密数字中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密数字中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已由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区发改工业〔〕号、伊区发改工业〔〕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密数字中心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括建设栋生产用房等基础设施及室内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石油街道。 .招标范围:本次地质勘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详细地质勘察相关服务。编制完整且满足设计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提供施工阶段现场勘察后期服务、竣工验收等相关的服务。 .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出具勘察报告;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即可):()[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资质) 乙级资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乙级资质; .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勘察业绩数量不少于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勘察业绩数量不得少于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注:业绩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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