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哈达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朝阳水厂、西郊水厂污泥清运服务组织竞价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鸡西哈达供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朝阳水厂、西郊水厂污泥清运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采购预算:污泥清运控制单价.元/吨,控制总价.元(含%专票),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太村朝阳净水厂、黑龙江省鸡西市兴国西路西郊净水厂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三联单数据核算转运及处理费,按半年度结算,具体依据甲方资金实际情况进行拨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半年内产生的服务费用。 (该付款方式仅限于朝阳净水厂、西郊净水厂污泥清运服务费)。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 年至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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