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第八期)一鹿溪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江山市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第八期)一鹿溪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江山市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第八期)一鹿溪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对鹿溪污水处理厂部分老旧设备设施进行更换、自控及电气系统改造、 配套附属设施优化提升等,涉及厂区预处理段、生化段、深度处理段以及脱水机房、加药间、配电间等改造,同时增加厂区精确曝气、精确加药等智能控制系统。本项目改造后原处理规模不变。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上余镇大溪滩村鹿溪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范围内。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自控、电气、工艺设备、精准曝气系统、污泥筛系统、智慧加药系统、脱氮系统等及相应配套内容的采购、安装、调试,并配合试运行、培训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完成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万吨/日及以上处理量的污水处理厂或万吨/日及以上的净水厂且单个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安装总包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可查证的中标公示(如中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网页截图及相应的查询网址③合同原件扫描件④竣(交)工验收记录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或备案表)最晚落款时间为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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