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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有机更新工程-长兴路西延道路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长兴路西延道路长.米,设计红线宽度为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起点位于宏达路与现状长兴路平交口,终点位于与交叉口。人行道宽度为.米,雨水管最大管径。建设地点: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片区。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个项目签约合同价在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落款时间为准;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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