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八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城市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八标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江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市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八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对城区范围内西山、鹿溪渠、达岭溪、丰足溪、桐岭溪、赵家溪等其他排涝不足的雨水行泄通道、溪渠周边住宅小区排水不畅管道及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道路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修复提升泵站座,雨水管网疏通养护千米,增购挡水板、防水门等重要点位防护设施,移动排涝装备等排涝装备和防涝设施,建设地点:江山市市区范围内。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等区域地下管网排查及改造、沥青道路拆除恢复、混凝土道路拆除恢复、路灯管线等工程内容,具体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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