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宣传视频拍摄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宣传视频拍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此次计划拍摄两部视频:第一部视频--"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进度宣传片",主要展示线一期工程进度情况,含企业理念、发展历程、线项目展示、政治引领、未来前景等,时长在分钟之内的形象宣传片,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拍摄;第二部视频--"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北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宣传片"主要展现线一期工程项目,从建设到竣工通车的全过程,时长为分钟左右工程纪实片,于年月底前完成拍摄。需根据工程进度实时更新工程里程碑画面。宣传片拍摄需逻辑清楚,画面清晰(最低)、 格式、稳定、色彩饱满,运镜、光线、后期剪辑制作需要使用较高级的转场、特效,宣传片要具备观赏性和吸引力,适配大屏播放需求,适合后期各种宣传形式。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宣传视频拍摄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宣传视频拍摄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①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③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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