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厂区传达室扩建及大门改造施工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传达室扩建及大门改造合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本工程包括门卫室和休息室,总建筑面积㎡;结构形式:门卫室和休息室均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基础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大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厂区传达室扩建及大门改造施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焚烧厂区传达室扩建及大门改造施工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提供的正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出具的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年至今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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