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泰兴市元竹镇潘元村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兴市元竹镇潘元村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泰兴市元竹镇潘元村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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