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病人监护仪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病人监护仪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病人监护仪套。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提供至少年的原厂(制造商)整体免费质保服务,并提供证明文件,质保期从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交货地点:太仓市娄江新城医院(瑞金医院太仓分院)。 ()验收标准:货物安装后,采购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后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
注:
()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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