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漯河市豫南口岸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货运牵引车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豫南口岸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豫南口岸物流有限公司新能源货运牵引车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采购范围:现需采购台国六新能源电动牵引车,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起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新能源货运牵引车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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