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档案咨询服务项目(人保采项目编号:/,招标代理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安排,组织开展本项目的相关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根据中选结果及自身需求分别与中选供应商签署。现委托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人保寿险档案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拟采购家供应商,为人保寿险提供为期年的档案咨询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性质:服务。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个政府机关、央企国企总部或金融保险行业总部提供档案服务(内容需包含档案制度建设咨询、档案整编业务指导、档案保管体系建设、档案价值鉴定服务、档案移交接收指导、档案服务外包指导、档案监督指导、档案专业培训和其他支持工作中的一项或多项)项目合同业绩案例,业绩案例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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