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时间:-- 阅读: 次 我院拟招一家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提供生客车租赁服务。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按时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具备座以下、-座、-座、座及以上的不同车型供院方选择,每种车型至少有部。 服务要求 、乙方提供的车辆须为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车辆年限为年月日以后上牌的自有车辆,车况良好,车厢整洁卫生,空调、等设备使用正常,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驶、营运标准和规范,并通过车管部门检验合格。 、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保险公司、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投保各类险种;车内乘员险按车辆核定的正座数投保,每座赔偿限额不低于万元。 、乙方每部车随车配置驾驶员一名,须持有公安管理机关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驾驶证和客运上岗证。司机若存在喝酒,伤病,情绪异常,服务态度差,不文明驾驶等不良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驾驶员,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甲方将人数、时间、地点等乘车信息至少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将安排好的车牌号及驾驶员联系方式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如需调整目的地、时间或车型的,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遇防疫、救援等紧急任务需要在短时间内安排出车的,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乙方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车辆和司机负责接送,因司机迟到、送错地点、交通事故、违章肇事等原因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司机出现迟到超过分钟、拒载、送错地点、故意绕远路等严重影响甲方用车体验的情况,甲方有权拒付当次费用,合同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乙方在接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通知后须在小时内安排其他司机和备用车辆赶赴事发现场将乘客送回医院或继续执行运输任务。若备用车辆无法在小时内抵达现场,乘客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返回医院,甲方有权拒付当次费用,合同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福州五城区同一天内相同地点的往返,无论时间间隔长短,每个来回均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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