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工作人员配置服务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时间:-- 阅读: 次 我院拟招一家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提供太平间工作人员配置服务。现将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采购要求和范围 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管理,规范遗体处理流程,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据《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管理暂行规定》(闽卫医政【】号)的通知,我院太平间实行公益性管理,拟采购一家公司提供太平间工作人员,协助后勤保障处对太平间相关工作进行专业、规范管理: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参加此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服务,具备本文件中规定条件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国标行业为殡葬服务的公司投递调研材料。 二、需配备工作人员(岗:.工时人数,工时人数=小时/周) (一)人员要求 男女不限,岁以上、岁以下,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太平间工作经验并从业一年以上,实行小时轮岗制,全年无休,小时(每天)×天÷小时(工时人数)=.工时人数(岗)。具体工作时间、内容等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统筹排班,工作人员须服从工作调配。根据《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管理暂行规定》(闽卫医政【】号)的第四条:太平间应当配备专业人员管理。为确保太平间管理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提升整体服务质量,现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必须至少配备名持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殡仪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协助医院后勤保障处,对医院太平间进行专业管理工作,以保障服务的高效、有序与人性化。 (二)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太平间管理暂行规定》(闽卫医政【】号等相关规定。 .为丧属提供专业化、人性化、规范化的服务,安抚逝者家属,保障遗体处理过程顺利进行。具体包括接待与洽谈职责(礼貌接待,耐心与细致沟通,服务介绍)、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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