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信息录入服务外包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管理办法,我行拟对《丽水分行信息录入服务外包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方案洽谈。一、资质要求、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年(含)以上;、截至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日(含)止,企业或者其法人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无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行为;、公司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拥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资源;、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能作为签约主体参与后期的商务流程;、应在丽水当地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能独立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不允许分包、转包;、报名供应商应符合宁波银行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如报名供应商为首次与我行合作供应商,请按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尽职调查报告&;。二、技术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分公司,须提供法人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接过与政府、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类似服务的项目。三、项目概述供应商按照我行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具体外包业务如下:一是负责辅助我行贷款业务信息录入,具体包括负责贷款业务资料的收集移交、完整性审核和信息录入;二是负责贷款客户的还款提醒、逾期联系等;三是收集客户信息、行业动态以及同业信息,了解客户对我行产品及服务的评价和需求,及时反馈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产品建议和其他合理化建议;四是贷款电话咨询服务和户维护;五是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我行有关规定,定期汇报服务项目的进程,并接受我行的考核验收、监督和检查,以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未经我行同意,不得将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除完成约定的工作外,供应商不得以我行名义从事任何其他活动。供应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我行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且具备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对于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供应商应予以更换。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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