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二期)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二期)初步设计 已由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海龙审批复〔〕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龙华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二期)初步设计
.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内新建污水管道~总长 .,污水提升泵站座,新建污水压力管道~总长.;管道开挖修复 .,非开挖整体修复 .,非开挖点状修复 环,以及相应路面破除与修复。
.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观澜湖片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单位盖章确认的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如为退休人员,提供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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