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年江陵县中医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年江陵县中医医院急诊科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包括监护仪台和呼吸机台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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