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天堂镇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科拉村)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祝县天堂镇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科拉村)已由天祝藏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天祝县天堂镇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科拉村)初步设计的批复》天住建审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招标人为: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衍清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天祝藏族自治县天堂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天祝县天堂镇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科拉村) 、建设地点:天祝县天堂镇科拉村 、招标范围:在天堂镇科拉村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处,地上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化粪池、供热管网、强弱电、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个施工标段。 、工程规模及内容:在天堂镇科拉村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处,地上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化粪池、供热管网、强弱电、绿化、亮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 三、申请企业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内)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申请人需提供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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