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炼封头项-(炼)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炼封头项-(炼),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公开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标包/段,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大类,共计项。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增值税),采购物资为沉降器封头、椭圆形封头、再生器封头,具体供货范围以技术文件为准。 .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玉门老市区玉门油田炼化总厂催化生产现场。 .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货。 .技术及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满足技术文件及图纸标准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销售公司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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