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公安局技侦刑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卓尼县公安局技侦刑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由卓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卓尼县公安局技侦刑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卓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卓尼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卓尼县公安局技侦刑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技侦刑侦用房.平方米,其中:号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建筑消防高度度 米;号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层,建筑高度.米,建筑消防高度.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地点:卓尼县城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投资。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根据甘建建()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 号文件,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资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