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年数字影像云平台存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年数字影像云平台存储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数量: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一、我院拟建设数字影像云平台储存服务项目 ,基于全面为我院投入建设全院级系统、全院级心电系统、云影像系统、远程影像平台、医疗卫生专网等信息化升级改造建设及维护服务 ,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发挥我院医学影像、心电等大数据价值,全面提升我院的诊疗服务质量 ,提升医疗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惠民便民的服务 。二、运维服务范围.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影像云平台中数据、信息系统及时升级和更新,并提供数据备份、数据迁移、数据导入、数据恢复等业务;其次,中标供应商须保证系统业务、数据库、数据、网络等的安全,并提供定期杀毒、安装防病毒软件等安全业务。数据、信息系统更新服务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须以年度服务报告的形式向医院提供更新前的运行环境评估报告、更新服务报告、更新后系统效果报告。.中标供应商须向医院免费开放标准接口,医院可根据业务需求,自行使用系统接口进行本项目医院信息系统中的维护内容共享。中标供应商有义务向医院提供数据库表结构(涉及知识产权和产品安全的除外)。.中标供应商应提供 * 小时服务,且节假日应向医院通报值班人员电话。若本项目相关设备或系统自身的相关故障通过远程技术服务无法解决时,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需满足的要求:一、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交换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我院拟采购影像存储服务,服务公司需满足《毕节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实施方案》规定:.二维码电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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