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蒙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的“ 实施团队 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人)应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每提供一项加分,本项满分分。 .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不低于人)应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网络工程师或信息安全工程师或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每提供一项加分,本项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 ”变更为 “ 实施团队 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人)应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高级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个加分,本项满分分。 .投标人拟派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不低于人)具有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认证的证书,每提供一个初级资格证书得分,每提供一个中级资格证书得分,每提供一个高级资格证书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一人有多个证书的按一个证书算。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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