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问:现有潜在投标人咨询采购公告的“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项目内容开发、测试并通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无误后进行终验。”与采购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其中维修及系统升级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不一致。 答:现澄清以采购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其中维修及系统升级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朝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号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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