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设备网扫描模块等备件打包采购项目采购货物清单已完成澄清,清单物资描述等有更新,澄清后的清单详见附件。其他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公告第二点“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修改为“项目清单报价须按不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响应人的货期超过天,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不含增值税价格上限为人民币.元,响应人报价不能高于价格上限,且单项物资不超对应价格上限,价格上限明细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二、本项目公告第四点“四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增加“(七)未在本项目中出现与同一轮次公告的其他响应人存在地址相同情况。”;公告附件资格评审表同步增加审查项目及要求。 附件: 资格评审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设备网扫描模块等备件打包采购资格评审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未在本项目中出现与同一轮次公告的其他响应人存在地址相同情况。 是 三、本项目公告第九点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三)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要求品牌及型号信息填写完整,如送货时,合同清单中的物资品牌、型号与实际送货物资品牌、型号不符,按合同条款执行。”修改为“(三)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每一单项物资,要求仅可填报一个具体明确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如仍填报多个的,业主以排列在前的品牌及对应型号等信息为准);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报价人均按照清单中已有的物资描述的品牌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人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不一致时,以清单已有的品牌及型号为准签订合同;对于清单中无品牌的物资,报价人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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