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年综合教学楼报告厅灯光音响舞台等设备采购集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位置:第四章评标-详细评审-技术部分 类型:修改
原文: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 评审(共计 条),完全满足,得 .分;每有一项带“▲” 号参数负偏离扣 . 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 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 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集成实施服务方案响应情况 (.分)
集成实施服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得.分; 集成实施服务方案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分; 集成实施服务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分; 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现文:
重要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 评审(共计条),完全满足,得 .分;每有一项带“▲” 号参数负偏离扣 .分,扣完为止。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 需求要求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填写内容 为准,未填写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集成实施服务方案响应情况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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