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 程 名 称:龙津溪水环境提升(一期)工程(岩溪标段) 招 标 人:漳州市长泰区锦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 招 标 范 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值取值区间%~%(含 %,含%)] 开 标 时 间: 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 福建五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 造 师 姓 名: 洪经文 证 号: 闽 投标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捌拾肆万零肆佰柒拾叁元整(含暂列金壹佰壹拾壹万元整)(¥:元(含暂列金万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承诺: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评标委员会名单:黄小凉、陈秋菊、李勇泉、蓝亚珍、陈伟达 废标情况说明: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承诺选用的品牌,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 示 时 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督部门: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注:①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②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锦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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