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新建体育综合楼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过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日期:年月日 附件:监理服务--资格后审结果公示.资格审查报告(隐去专家名).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