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阳项目公司地块工程合同纠纷(二审)诉讼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选聘
项目概况:年月沈阳项目公司收到沈阳市于洪区法院传票,原告李秋月、张增国请求沈阳项目公司支付拖欠工程.万元,经物流发展会议决议委托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该案一审分别于月、月两次开庭,月日收到一审判决,要求沈阳项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秋月、原告张增国支付工程款,,. 元,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沈阳项目公司承担,驳回利息等其他诉讼请求。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沈阳项目公司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上诉请求为一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招标范围:代理沈阳深国际综合物流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一案的相关法律
事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诉讼案件办理服务:
() 接待当事人初步分析案情,确定沟通代理思路,组织集体讨论,论证代理思路,出具代理
方案、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制作二审程序所需提交的法律文件;
() 代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
() 调查取证、整理提交证据、办理证据申请事项、编制证据目录等证据整理工作;
() 准备庭审所需材料(举证质证意见、庭审发问提纲、相关法律法规判例);
() 制作代理词;
() 出庭(交换证据、调解);
() 协调、沟通事项;
() 就争议解决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为后续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其他
法律咨询服务。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
单位名称:沈阳深国际综合物流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宏宇
联系电话:-
项目详情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