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锂离子电池干燥房实验室改造(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23AT134017108006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4日
采购日期:2024年1月31日
二、成交供应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倾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企融国际 1203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货物)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合肥工业大学锂离子电池干燥房实验室改造 |
本项目旨在将理化楼现有 118、120 实验室改造成能够实现-60℃露点的干燥房,包含钢结构、二次地面、暖通、工艺管道、水电安装、钢筋混凝土等招标范围内工程 |
9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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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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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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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委员会名单:左绪勇、范玉芳、张卫新(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话:0551-62901772;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林工/刘工,联系电话:0551-63735933/0551-63735927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00)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