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鳌头镇四期)[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广东高雄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科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世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清尚(广东)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荣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主)明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正街号 招标人名称: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评审报告(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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