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 二、开标时间 年月日: 三、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人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如下: 第中标候选供应商:江苏农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供应商: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中标候选供应商:上海和乐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 供应商名称 米面油类 水果蔬菜类 水产类 肉禽类(含冻品) 干货调料类 江苏农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 % 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 % 上海和乐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 .% .% %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则第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影响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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