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凤东路退迁地垃圾废土清理项目交易确认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设项目公开交易工作的通知》(汕龙农资建办〔〕号)、《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监管的通知》(汕龙农资建办〔〕号)、《关于调整&;新津街道关于涉农居委万元以下工程及服务项目上三资平台流程&;的通知》(龙新发〔〕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金津社区按民主程序召开党支部会议提议、“两委”会议商议,并召开社区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拟确定广东潮晖建设有限公司为金津社区凤东路退迁地垃圾废土清理项目的承建单位(服务单位),项目预算金额为.元,并在“三资”平台及社区政务公开栏公示天(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现确认广东潮晖建设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承建单位(服务单位)。 特此公告 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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