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第包结果变更公示(--)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一)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变更原因: 原预成交供应商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起被暂停其参加全军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按军队采购法规递补第二名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 五、变更内容: 原公告排名: 第一名: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优惠率:畜肉类(大肉类、牛羊肉等).%,禽肉类(鸡、鸭等).%,水产类(鱼、虾等).%; 第二名: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优惠率:畜肉类(大肉类、牛羊肉等).%,禽肉类(鸡、鸭等).%,水产类(鱼、虾等).%; 第三名:陕西嘉禾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优惠率:畜肉类(大肉类、牛羊肉等).%,禽肉类(鸡、鸭等).%,水产类(鱼、虾等).%。 新公告排名: 第一名:西安小猪配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优惠率:畜肉类(大肉类、牛羊肉等).%,禽肉类(鸡、鸭等).%,水产类(鱼、虾等).%; 第二名:陕西嘉禾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优惠率:畜肉类(大肉类、牛羊肉等).%,禽肉类(鸡、鸭等).%,水产类(鱼、虾等).%。 六、质疑答复: 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西安市临潼区华清路号。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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