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开发区市政应急案卷处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永红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新区黄山路号 成交金额:.元 服务期: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评审专家名单:任士胜、李桂龙、刘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无效单位:安徽茂叶建设有限公司 原因:投标人人工费工日单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条: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元/工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 、供应商业绩:①赤铸山西路(银湖路-九华路)整治提升工程;②繁昌区站前路(-富鑫路)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①安赤铸山西路(银湖路-九华路)整治提升工程。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伟业大厦楼,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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