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巴彦县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巴彦县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工作): 废标理由:有效供应商不足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巴彦县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工作):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爱华(采购人代表)、刘美蓉、贾立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按中标金额的.%收取,不足元/标包按元/标包计取(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现金或转账)成交公示结束后二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上述款项。逾期支付,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滞纳金。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巴彦县开发区土地利用清查工作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