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广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辽宁广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新邱区税务局新邱大街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理;对该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协调等实施全过程监理服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包括承重系统(钢混结构,不改变原有结构进行维修)、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不含锅炉、含换热站及管路设计)、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电梯设计安装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不包括停车库管理系统)等系统的建设施工进行监督监理;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验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括承包人进场前施工项目期及完工资料整理、工程扫尾工作期)
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以及标准要求,且均为实施时的最新版本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莉、陈敏、薄晓红、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号文及国家计委《招标代理项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精神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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