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操场维修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操场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雷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牛眠村新村院内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操场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闫祥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金陵、吴宏梅、徐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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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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