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操场维修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操场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雷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牛眠村新村院内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南校区)操场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闫祥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金陵、吴宏梅、徐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取元。 窗体顶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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