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发电机房及配电房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发电机房及配电房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 四、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福建鑫仁和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福建鑫宏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军队、地方、行业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标准; 五、如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将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号中 美大厦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异议接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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