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玻璃项目洗涤机设备采购 包(二次)(项目编号: -)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春市宏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蚌埠朝阳玻璃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无锡福钻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异议人名称;()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和主张()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招标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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