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于年月日组织了某数据采集汇聚建设项目(第包)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某数据采集汇聚建设(第包)
项目编号:--()
公示时限:年月日至月日
评审结果:
采购包:第名:武汉凌安科技有限公司;第名: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第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第名:成都中科合迅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供应商为武汉凌安科技有限公司,预中标金额万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邮 编:
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
质疑相关要求
供应商对预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站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还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附授权代表本人在前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个月由质疑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