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泗县刘圩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泗县刘圩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百灵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朱家垡村西号院号楼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泗县刘圩初级中学食堂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内容:为安徽省泗县刘圩初级中学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时间:一学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采购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辉(组长)、高莉莉、陈思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卓宁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盛世豪庭小区,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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