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4-JT-0151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其塔木村亮化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鑫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华府尊邸11号-12号楼2号门市

成交金额:1062431.5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其塔木村亮化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2024年11月25日前竣工并完成验收,具体按合同签订执行

项目经理:郑永生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吉222212278509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江、马春艳、侯超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照控制价的1.5%向中标人收取1.596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

联 系 人:刘志强

联系方式:13364619678(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院(吉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3-1室

联系方式:13331672253(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玓

电    话:13331672253(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来源:华院(吉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刘浩

  复审:谢玓

  终审:刘志强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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