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112-LXDL-C2024-0028 

二、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丹心护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南京有界文化贸易有限公司91320117MACJENBU0B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 288号E1栋40293.84(均分制)2085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丹心护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经理:汪建华

执业证书信息:2321920075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香(组长)、王竹青、王运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镇好采服务类网上商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确定的收费金额,向项目中标投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3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五、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供应商名称

得分

排名

南京有界文化贸易有限公司

93.84

1

石头纪(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86

2

南京霖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5

3

南京雷思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48.25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龙山路132号

联系人:王运喜

联系电话:18806103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花山湾1区36号102室

联系人:蒋圆圆

联系电话:159528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圆圆

电话:159528884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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