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嵊泗渔港泊稳升级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嵊泗县港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嵊泗县嵊泗渔港泊稳升级改造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宋涛)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个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子鉴)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个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窦建国)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个月;
评标纪要: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为“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捌佰捌拾柒万零玖佰捌拾捌元(¥)元”,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条“.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该单位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提供的打桩船租赁资料均为温州中楠港口建设有限公司“中锋二号”,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投标人的主要机械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船舶租赁一对一相对应,一船不得多租;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将其名下的打桩船和抓斗式挖泥船租赁给其他投标人用于本次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上述两家单位资格审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嵊泗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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