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大龙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广州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广东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广州峻岭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公示)大龙街社区医院-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