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南部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阎家楼小区、民和小区)勘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4605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南部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阎家楼小区、民和小区)勘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4605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南部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阎家楼小区、民和小区)勘测 | ||||||||||||||
建设单位 | 大连德泰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2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站前街道阎家楼小区、民和小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周振平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072100283 | -25.00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 94.4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周振平 | 何明珠 | |||||||||||||||
注册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证书编号 | AY072100283 | AY11210040 | |||||||||||||||
投标报价 | -25.000000% | -22.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47 | 70.77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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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财建[2009]17号《关于印发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及相关细则的通知》下浮25%。 2、项目负责人:周振平;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Y072100283 3、得分业绩:1.大连数谷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逍遥湾片区4单元D0201地块勘测;2.金普新区南部城区29-1#地块项目勘察;3.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新区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勘察;4.董家沟邻里中心项目勘察;5.莱茵海岸项目市政排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测。 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财建[2009]17号《关于印发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及相关细则的通知》下浮22%。 2、项目负责人:何明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Y112100401 3、得分业绩:1.大连金普新区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勘测。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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