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上河院项目(安庆市DQ01单元2301B、2302地块)监理

项目编号

H0GC25A01G028

招标人

安庆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冯刘飞

联系方式:0556-8880050

最高限价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1%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6-59911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珠海市横琴新区福临道55号3418办公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0.68%

项目总监

方勇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证书

34007300、9342024000602107863

专业监理工程师

储招兵、石鹏飞、韩寅龙、方谋志、姜志文、汪申根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天一袜厂家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获奖

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

凤阳县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洪武门)工程监理

企业获奖

安庆博物馆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①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段山还建点(装配式建筑)工程(EPC模式)

②凤阳县非遗展示中心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陶博路3号双创服务中心4楼4549室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0.74%

项目总监

张宣鹏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证书

340074249342024000602107544

专业监理工程师

代胜、刘国庆、郝亚文、占康成、李旭、李金辉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南翔云集街区

专业监理工程师获奖

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

黟县依山园客栈仿古建筑工程

企业获奖

枞阳县第二中学东校区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①天长市原木材公司地块安置小区工程监理

②黟县宏村镇一得名宿仿古建筑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庆市盛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监理

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安徽省安庆市卫门口街北二巷3栋103室

投标费率(%)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0.69%

项目总监

洪文旭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证书

34007144、(16)934513903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宣莉莉、邵鹏飞、陈长虎、张亮、许黎明、储著坤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宜龙·璟悦项目及附属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获奖

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

方以智故居修缮工程监理项目

企业获奖

荣获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企业业绩

①安庆碧桂园二期迎江御墅H2区二标段监理工程

②大士阁抢险加固维修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公示时间

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7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0556-599116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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