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宾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辽宁国宾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物业服务项目
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区位于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内设有法庭、办公室、会议室、信访接待室、候谈室、安检接待室、羁押室、文印室、健身活动室、食堂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电所、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系统、电梯维修保养等设备),院内停车场等。 生活区位于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号,楼内配有套法官公寓,面积约为平方米。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一年。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每季度考核满意率均达%以上,可以顺延一年服务期,最多顺延次。试用期个月,如考核未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淑英、孙东樊、马常存、窦孟忠、孙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服务类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辽宁国宾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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