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红棉大道东二(廉花湖)地块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主)广州八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东广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花都城业狮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主)广州花都城投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成)武汉东研智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花都区公益路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 日期:年月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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