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明光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czmggc202504-008-01

招标人

名称

明光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明光市明中路131号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张厚芝0550-815733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

刘俊杰188550423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0514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如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6534319.19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庄重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131565942

工期

不高于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庐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6534876.54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罗伟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181897926

工期

不高于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黄山韶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

6532704.07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康振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公路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1342020202101618

工期

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0519日至2025年0522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5〕1号)的通知标准;

招标代理费

1732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省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489号琅琊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一楼;联系人: 刘俊杰 ;联系电话:18855042353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一标段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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