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高速-北京、深圳安联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于年月日完成,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响应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响应报价(元) 二、文件否决情况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初步评审未通过。 公示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 号滨湖时代广场幢 层 联系电话:- 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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